不可思议的他 - 分卷阅读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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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以,如果有的选择,他宁愿回到弧线的起点,即使仰望着遥不可及的顶点,即便还要很努力的向上攀爬,可那过程是美好的,至少他知道自己在慢慢上升……

    可现实生活中又哪来那么多重新选择呢?

    当一个人有这些觉悟的时候,想来人生多半已尘埃落定,因为不到最后一刻,你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究竟是条直线还是波浪线,再或者是抛物线。

    所以预料不到更坏,同样也抓不住最好,只有对未来随波逐流,对往事后知后觉。

    就如同十七岁的程思慕,生长在那样的家庭,程父程母关系和睦,对他也疼爱。而他本人散发着由时间打磨的逐渐圆满,除了偶尔有些小叛逆之外,他直到成人前扮演的都是别人家孩子的角色。

    符合长辈的眼光,受同龄人喜爱,在他身上似乎骄傲与谦虚并不矛盾,两者融合为一种不卑不亢,使他永远优秀,永远昂首挺胸。

    那时的他也有着许多的朋友。

    一部分是各世家的公子,毕竟榆城就那么大点,各行各业的佼佼者更是少之又少,他们之间有一个很微妙的交际圈子,即便彼此并不熟悉,可家世摆在那,就算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往后也会相处的越来越好。

    而这个圈子,有些人就算挤破了头也是进不去的,这就是所谓的由门当户对促成的交情。

    只因你是谁家的孩子,什么集团的少爷,什么将军的孙子……至于个人素质如之何,相比之下似乎并不是十分重要。

    另一些就是靠他挥洒金钱所收获来的了。

    那时的程思慕什么什么都好,任天底下所有美好的形容词冠在他头顶上,都是不过分的,可唯独不把钱当回事这一点很招恨。

    大抵是生长环境的关系,他从未体会过“缺钱”和“贫穷”是种什么概念,金钱于他而言不过是源源不断送到自己手里来的纸片,再或者是银行账户上的一组数字。

    他不知道赚钱的辛苦,也不知道花钱的意义。

    就本着父亲拒绝黄赌毒的教育,其余没有什么事是他没干过的。

    买游艇,买飞机,买小岛……爱看足球就买球队,爱玩游戏就买俱乐部。

    更甚者为着自己做梦时梦到的一种食物,半夜爬起来坐上专机,跨越半个地球也要立刻吃到。

    这样看来,买豪车什么的对他来说,根本就是茶余饭后解闷儿的小儿科了。

    古往今来挥金如土的人最不缺朋友,现在也是如此。

    在这个时代想找人借钱,几乎不太可能,可想找人一起花钱,都不用找,自然有人寻着味道而来,随即围在身边赶都赶不走。

    十八岁的程思慕就是那迷人香气的源头。

    成人礼那天,由于国内已经漫天飘雪,冻得伸不出手来,所以程父依旧为他在国外租了小岛,让他邀请朋友一起庆祝、狂欢。

    后来看他实在喜欢,索性把整个岛都买下来送他,另外还有全球限定发售的超级跑车作为礼物,除此之外还意图叫他毕业后直接进公司历练。

    至于大学,砸下钱去进个一流的私立商学院,边听着课镀金,边在父亲这里学着怎么经营自家企业。理论加实践,磨练几年下来也算是半个商业精英,学校方面说出去也是很风光。

    可以说家里为程思慕未来的人生做了最完美的打算,尽量让他把后半段走的更平坦无忧,甚至越来越高。

    奈何程思慕不肯,他温顺的性子中掺杂着不由分说的执拗倔强,表面上不会对谁过分忤逆,但内心底认定了的东西,谁也无法轻易将其更改。

    他很早前就计划考法学院,虽说一医一法是所有专业生的噩梦,不是有那么句话说得好,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但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活生生向着千刀万剐跑过去,而且还满腔热血无怨无悔。

    毕竟那时候的程思慕也是生长在蜂蜜罐里的孩子,单纯无忧,不谙世事,他还天真的以为自己凭着知识与那一身正气凛然,就能握着法律化身为神明,伸张正义惩治邪恶,无所不能。

    既然有了自己的目标,父母即便对他的未来早有安排,却也不能再继续插手。本着小祖宗的意愿上天入地都要配合的宗旨,他说自己有梦想,家里自然是一边举双手双脚赞成,一边痛哭流涕感慨孩子长大了。

    毕竟平时他所做的只有花钱花钱花钱,现在好不容易有个这么正经的追求,不支持天理不容。

    甚至程父在程思慕刚填完志愿时,录取通知书还没拿到呢,就开始到处吹嘘自己儿子未来当检察官该是何等帅气……

    就这样,他隆重而圆满的度过了十七岁,迈向十八岁。

    那年的天仿佛特别的蓝,程思慕躺在刚生出嫩芽的草坪上,枕着左手臂,数着天际飘过的几朵奶白云,另一只手懒洋洋的向上举着,延伸,再延伸,天空高到不可触碰,而在这天与地之间,生命存在的意义,将会展开无数种可能。

    前些天他如愿以偿的收到了第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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