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某平行世界的男神[综] - 分卷阅读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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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沁原本以为,路上的生活会比较枯燥,比较舟车疲劳,但是事实上,即使是在路上,安泽一依旧有办法让他们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李沁学习的书籍,都是安泽一熟悉到可以背下来的书,所以都不需要带书,他带着李沁和李倓,不管看到什么,他都可以将书本上的内容信手拈来,与实际生活结合一起,讲给他们姐弟,这两个孩子一个聪慧过人(安泽一:沁儿这么聪明,绝对是老妈的前世!)一个重生货,听他这么教,都学得非常快。

    李倓上辈子是在十王宅和百孙院长大的,无论是小学还是弘文馆的师傅的课他都听过,也曾接受来自上代钧天君的教导,不过说真的,他们讲的,真的不如李玺教的深入浅出,风趣幽默。

    安泽一也不是一直给他们教课,他也会陪着他们俩一起胡闹。比如,他会因为李沁喜欢花花草草,而把《红楼梦》里面冷香丸的方子和胭脂方子都誊写出来,收集好材料给李沁玩。

    但凡是看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薛宝钗吃的那个药名叫冷香丸,吃完之后身上会有一股冷冽的香味。冷香丸里面除了那个和尚给薛宝钗的那个有着异香的药引之外,其他的都可以找得到。

    春天开的白牡丹花、夏天开的白荷花、秋天开的白芙蓉花、冬天开的白梅花的花蕊各十二两研末,并用同年雨水节令的雨、白露节令的露、霜降节令的霜、小雪节令的雪各十二钱加蜂蜜、白糖等调和,制作成龙眼大丸药,放入器皿中埋于花树根下,吃的时候以黄柏煎汤送服。

    安泽一小时候看《红楼梦》的时候,当时好奇的查过。

    牡丹花味甘苦、辛,性微寒,能清热凉血,活血散瘀;

    荷花性温、味甘苦,《罗氏会约医镜》上说:“荷花清心益肾,黑头发,治吐衄诸血”;

    芙蓉花味微辛、性平,《本草纲目》说它“清肺凉血,散热解毒,可用于久咳吐血、月经过多、带下诸证”。

    白梅花味酸微涩,性平无毒,既能疏肝解郁、理气和胃,又能助清阳之气上升,用白梅花合剂治百日咳、喘逆、咳嗽,疗效颇佳。

    这冷香丸中的四味花卉中药取意于色白入肺,清宣华盖,疏肝清热,理气化痰;并以黄柏煎汤送服,以清虚热、燥湿化痰,诸药契合病机,配方颇为精巧。

    虽然说这个药引不知道是什么,但是考虑到这几样都是纯天然无公害的自然物质,安泽一上辈子也闲着没事和老妈两个人一起收集这四样鲜花的花蕊和雨露霜雪,混着蜂蜜白糖调成丸子,当然,他不可能在那个特定的日子就那么巧的收集到,所以他收集的是当年第一场的雨露霜雪。

    上火的时候吃一枚,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反正感觉似乎挺有效果的。最重要的是,吃着味道还不坏。

    而那个胭脂方子,就更是简单了,紫茉莉花种,研碎了兑上胭脂花、玫瑰、栀子或者任何红色花朵,细细碾碎,用细纱滤去渣滓,晾干汁液,滴上一点点桂花油,就是《红楼梦》里面的胭脂,轻白红香,四样俱美。

    他还在上辈子看过《御香缥缈录》,也就是《慈禧后私生活实录》,上面写了慈禧太后用的胭脂,是采集了上好的玫瑰花瓣,用干净的石臼慢慢地把花瓣舂成厚浆后,用细纱过滤取汁,再把当年新缫就的蚕丝剪成胭脂缸口大小,放到花汁中浸泡,等完全浸透取出晒干,就成了上好的胭脂。

    想想这年代人们使用的铅粉和朱砂做胭脂水粉,安泽一就感觉瘆得慌。他和李倓是不用,但是李沁这个姑娘家的用呀!所以,安泽一干脆的就把自己记忆里的美妆方子通通写出来,塞给李沁让她拿去做着玩,在李沁表示不好意思的时候,安泽一光棍的表示,将来“花弄影”和这些美妆方子,都是李沁的陪嫁。

    李沁:“……”

    李倓:“……”

    爹,你可真是亲爹啊。

    这年头谁手上有方子,不都是留给儿子的吗?谁会给闺女做陪嫁的?

    虽然李倓不在意这些,甚至巴不得安泽一对李沁更好一些,但是他也震惊了。

    你一个皇子,一个王爷,这么懂这些姑娘家的胭脂水粉,好吗?

    总之,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一行人,来到了扬州。

    到了扬州,入住客栈,洗洗刷刷之后,安泽一换上一身天水碧色的衣服,一身清清爽爽的他,没有了一身红衣时的明艳雍容如牡丹,倒是清清泠泠,淡如莲花。

    不过比起一直呆在屋子里不出门的安泽一,金发碧眼的明灿显然是更显眼的,尤其是现在已经是二十四岁的他,眉眼已经完全张开,没有了欧洲人未成年时雌雄莫辨的美丽,有的只是成年男子的挺拔俊美,再加上冷冽淡漠的气质,实在是让人移不开眼。

    蓝色的眼睛冷淡的扫过一圈,那种带着警告与隐而不发杀意的眼神,让在场那些声音都安静了下来。

    然后明灿收回目光,看着有些瑟瑟发抖的掌柜,神色平淡的点下淮扬特色菜,又问了问其他菜肴的口味,点了几个安泽一可能会喜欢的。

    至于李倓和李沁?不好意思,他只在意他家公子,其他人无视。

    “明灿大人。”一个一身米黄色的女子从楼上下来,瓜子秀面,眉眼温柔,气质沉静安详。

    “姚黄姑娘。”明灿愣了一下:“公子可有吩咐?”

    “公子说了,若是明灿大人点菜,定会忘了给自己点喜欢的鱼。所以要我特特要提醒。”

    明灿眼睛微微亮了一下,之前周身冷硬的气息瞬间灰飞烟灭,整个人都透着一股萌哒哒的气息。

    姚黄笑容不变,内心满满的都是习以为常却还是忍不住的无语。

    第一次见到明灿的人都会被这个人的高冷气质和异域脸蛋吸引,但是事实上,在见识过这厮的痴汉模样之后,啥念头都没有了。

    除了李玺殿下,谁都别指望能够得到这家伙的好脸色和注意力。

    在明灿离开之后,楼下紧绷的气氛才散去,渐渐的,有人敢说话了。

    “呼,我还以为是明教的人呢,原来只是一个下人。”

    “嘘,你没有感觉到他身上的气息吗?太可怕了。”

    ……

    角落处,一个相貌平平的人轻轻的举起杯子喝了一口茶水,垂下眼睫。

    那个人,绝对不会是泛泛之辈。他身上的气息和明教弟子也相似得很,难道,明教要做什么?

    但愿,这一次他与弟弟的任务,不要出什么波折。

    第二天,休息过来的一家三口外加明灿几人在扬州逛了一圈,除了买买买,就是游玩景点,在李沁好奇心满满的看小贩画糖画的时候,安泽一注意到不远处的屋檐下坐着一个乞丐,满身脏污,似乎还有残疾,面前摆了一个破碗,但里面一文钱都没有。他看着那个乞丐低着头,模样可怜又孤独。

    安泽一想了想,跟明灿叮嘱一下,一个人走了过去。

    一个城市好与不好,问当地的官员自然是不行的,他们不是哭穷需要拨款就是夸大业绩说好,所以,他还不如问问乞丐,这个城市的好坏,他们应该是最清楚的。

    当安泽一靠近的时候,唐烟就觉察到了。事实上,当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他就敏锐的感觉到。

    不过那个目光里面没有杀气没有恶意,只是纯粹的打量。唐烟有点不解,一个乞丐,有什么好看的?

    目光的主人走了过来,同时,扬州的微风将对方身上的熏香气味吹了过来,很香,很暖,带着让人说不出来的舒适。他心神一动,微微抬起头。

    天青色的华服,清瘦修长的身形,只是脸上覆着一个银质面具(安泽一:金累丝面具太显眼了),看不清楚眉眼模样,只能看到精致小巧的雪白下巴和红润柔软的唇。

    然后,他在他面前,蹲了下来。

    “这位小哥,我想跟你打听一些事情。”轻轻的往他的碗里放下一包点心,安泽一轻声道。

    这个脏兮兮的乞丐抬起头,脏兮兮的脸上,一双狭长上翘的丹凤眼深邃浓黑中有一抹幽蓝的光芒闪过。

    不知道为什么,安泽一觉得他这双眼睛,有点眼熟。

    作者有话要说:诺诺诺,该出场的时候会出来的

    第163章 再遇

    安泽一眨了眨眼睛。

    错觉吧,自己怎么可能会和这个完全没有见过的人认识呢?一定是错觉。

    他目光再一次看着他,肮脏、落魄、憔悴、可怜,眼睛乌沉沉没有光亮,就好像刚刚那犀利的一个眼神,只不过是自己的错觉而已。

    扬州的风很温润,吹在脸上很舒服。唐烟看着这个陌生的青年,无论是柔软无茧的手还是纤细的身形,都说明这个人不会武功,甚至手无缚鸡之力。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唐烟想起来记忆里的小姑娘,他张开嘴,声音嘶哑:“你想知道什么?”

    然后,他听着青年问他扬州的官员平时对待百姓如何如何,扬州今年的耕种情况好不好,今年的雨水多不多,今年的……

    唐烟:“……”

    我又不是扬州人,我怎么知道?

    还有你又不是皇帝没事关心这些做什么??

    难道是富家公子吃饱了撑的???

    在唐烟结结巴巴表示自己家乡水灾,自己是流落扬州之后,安泽一也就失了继续询问的想法了。

    “不好意思,打扰了……”

    “爹!”一个柔软的声音响起,安泽一看过去,看到已经买完东西走过来,看向自己的李沁。

    唐烟也不由得看过去,露出晴天霹雳的表情。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虽然一身男装,却依旧可以看得出她的性别。小小的娃娃脸俏丽又娇美,一双眼睛宛如桃花一样明媚动人,水汪汪的眼睛,顾盼生辉。

    虽然年幼,但是可以看出来长大之后一定是一个娴静温柔如临花照水的美丽少女。

    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双眼睛,是与他记忆深处的那双眼睛,一模一样的。一看就知道,百分之百有血缘关系。

    当年的小姑娘,已经嫁了人吗?

    不不不,也有可能,他们只是亲戚。记忆里的小姑娘,今年才十几年,而这个女孩看起来已经十岁左右,她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女儿呢,一定是亲戚,亲戚。

    他缓缓地将目光移到面前这个戴着面具的青年身上,一身华服,气度雍容优雅,一看就知道是金尊玉贵才养的出来的世家贵公子。再看看人家小姑娘,被养得娇美动人,头上的发带,上面的珍珠一看就是至少是七八年的,圆润饱满不少,个头也有龙眼大小。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当年还在人世的唐时说那个小姑娘是世家贵女,现在看来,是真的。他的小姑娘,就算是没有嫁人,也一定是待字闺阁,被家中长辈许配王孙公子。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者就是门当户对,他一个唐门的小子,怎么可能入得了他们的眼?

    一时间,他又心灰了几分。只是他毕竟还是知道自己是在任务当中,一个杀手刺客的职业素养他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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